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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第一次给了谁?
动容又怎么样?上帝在造物之时就分了阴阳,女祸在补石捏人之时就分了男女,她为了他不惜孤掷青春十年,可是,这是她自己的选择,他除了同情就是怜悯,除此再无其它一丝任何情感,毕竟,一年女人十年青春不易,她从20岁到30岁,她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骜家。
他望着她,定定地望着,眸子里的情绪波澜不兴,看不出丁点儿喜怒哀乐。
食指卷曲,放到烟盒上轻轻一弹,弹出一支烟,俯头,将烟刁在了嘴里,棱角分明的五官瞬间染上痞痞的味道。
划了火柴点燃香烟,坐在办公桌案后面吞云吐雾,很多时候,只要他在沉思某件事情,他就会把自己置身在一片云雾中,整个人被烟雾包裹,为他增添神秘的屏障,让别人无法洞察他的心思。
凌云宵扬首望着他,他的侧颜看起来是那么俊帅,只是表情太冷酷,十年,他根本不曾正眼瞧过自己,多悲哀,可是,如果就让她这样离开,她真的不会甘心,所以,她灿笑着单手着地撑起身,摇摇欲坠地向他走过去,今儿,就是厚着脸皮,她要向他问过明白,今儿,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也阻挡不了她讨债的决心,以前,她都怕他,只要他一个凌厉的眼神,她的心肝儿就会猛抽,猛颤,绝不敢再多说半句,但是,今天,她偏生不卖他的账,因为,她喝了酒,酒精燃烧着她的五脏六腑,麻醉着她的心肺,酒精为她壮了胆。
十年前,为了他,她不惜自己作贱勾引骜天啸,其目的就是想进骜家的门,她深刻地知道,她是一贫民之女,家里一穷二白,地地道道的灰姑娘,骜政的家世是绝不允许娶她这样在风尘中打个滚的女人,再加上,他对她一向不怎么上心,所以,她更觉得没了希望,不过,为了追求心中的真爱,为了能让她爱上自己,她想近水楼台先得月,所以,她利用了卑鄙的手段进了骜家,虽然是骜天啸见不得光的情妇身份,不过,她不会在意,因为,她另有目的,她只是想与他生活一起,哪怕是隔着远过多的距离,只要每天能看着他就好,可叹,她凌云宵是一个多么痴情的女子。
十年前,她刚入骜家,就在她正处兴奋之时,他就果断闪身京都入了部队,独闯京都不到两年就提干,后面自然是越混越大,五年前,在当上参谋长的回过探过一次亲,那天的春节也是下了太大的雪,她一个人亲自带着刘嫂去火车站迎接,没想人家是专程开了小车回来,让她扑了一个空,晚上,她与骜天啸在书房里缠绵的时候,他却不知道怎么就进来了,进来的时候,她正坐在骜天啸的大腿上,当时,她虽然很排斥,因为,他回来了,可是,骜天啸似乎非常热情,对她兴趣非常大,他强行索要,她也不能明显反抗,可是,她不知道那一刻他会进来,如果她有预知的本能,那天晚上,她肯定打死也不会让骜天啸碰自己,结果是他进来了,然后,那一刻,她清楚地看到了他英俊的脸孔黑得似锅底,印堂还呈现了三条黑线,转身就出去了。
当晚,他就却匆匆离开,从此再也没有回来,等他再回来时,也就是在五年后,却是带着谷樱诺回来,他都不知道他能回来,她心里有多么高兴,她怀着激动的心想要与他诉说衷肠,诉尽这五年来的相思之苦,为了撑起骜家,她一个人撑得多辛苦,可是,他将谷樱带回来,带的还是他弟弟的女友,她躲在暗处一直偷窥着他的一举一动,每每看到他与谷樱诺形影不离,或者嬉皮笑脸*之时,她心里即嫉妒又悲愤,她只是一个微不足道,将骜政爱入腑肺的女人,不能怎么样,就只能悄悄把自己灌得烂醉,他可知道,他回来的这两月,她每天晚个都是烂醉如泥,当他当众宣布他与谷樱诺已经领了结婚证时,她再也无法抑制自己奔腾的内心,所以,她杀进了书房,将自己的心赤果果剖白在他面前。
她走入云雾中,与他一起隐在暗处,从他手中抽过那半截香烟,放入唇边猛吸一,香烟明明那么苦,但,她却觉得是甜的,因为,烟头上布满了他的味道,淡淡的紫丁香味道,是想念已久的爱人的味道。
吐了一口烟圈,她缓缓道:“难道我说了这么多,你就没丁点儿感觉?”
你是一块木头,还是一团泥团。
我为你浪费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十年,以前,你装着不知道,一味逃避,如今,我都捅破了这片纸,你还是无动于衷吗?
他望着她,眼里没有任何的波光闪烁,沉寂如一汪死水。
良久,极薄的唇轻掀:“凌姨,不好意思,承蒙你这么多年的厚爱,我这个人真的不值得你这样付出,如果是因为你才进的骜家,那么,你大可不必浪费青春再继续错下去。”
语言往往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刃,男人开启的是薄薄的唇,却能轻松要了她的命!
唇线一勾,露出的笑容比哭还难看。
错付的感情,十年的付出不就是一段错付的感情,即然错了,她就要一错到底,她凌云宵是一个认死扣的女人。
“我比你大不了几岁,你大可不必这样称呼我,这样的称呼,侮辱了我,也侮辱了你。”
凌姨,这两个字像把冰冷的匕首切割着她心脏的每一寸,让她痛到无以复加。
她只不过比他大几岁,她有那么老么?
“你是我爸的女人,我自然要这样称呼你。”
他的笑容也染上了毒,吸上半分就足够让她致命,她是一个痴情无比,为爱肝肠寸断的女人。
明知道这是在她心中的一道伤,他偏偏要在她伤口上撒盐,不理她心口的疼痛,继续冷漠地开口:“如果你不喜欢这个家,大可以离开。”
“谁说我不喜欢这个家?”
她愤怒地呐喊起来,情绪瞬间失去了控制,她就是要借酒装一次疯,她已经受够了。
因为这个家里有你,所以,我不可能离去,就算是千年等一次见面的机会,她也甘之如饴。
“骜政,你不要欺人太甚,难道你想逼死我么?”
她望着他,眼眸里除了痴情,还有绝望,因为想着他,念着他,她才觉对世界是美好的,因为爱他,她不在乎一掷青春十年,即然都付出了十年,她不在乎付出的更多,哪怕耗上一辈子。
“凌姨……你”
骜政不想与她继续纠缠,毕竟,她也算为这个家倾尽了心力,至少,在他参军在外,父亲远去澳洲做生意后,她是一直把这个家维持着,父亲生意上遇到困难,许多时候,都是她出马帮忙摆平,她是一个灰姑娘没错,但,她的聪明才智却比一般的名门千金淑女更胜一筹,而他不愿意与她在一起只是非常简单的不喜欢而已,他的心中早在多年前就被另一个女人占据了,从此,再难入住她了,这种事,他没法子给她诉说,而且,也说不清,所以,他只能采取漠视的态度,当年,她能进骜家,当时的他都搞清楚是什么状况,直到她将张写满了诗句的手巾托人转给他,许多事情已经非常明了,她是父亲的妻子,虽说没有名份,他们也没办结婚证,可是,她已经入住了骜家,成了他的后母,他就必须得尊敬她。
他对她只有尊敬,再无其它。
怕与她呆久了说不清楚,骜政起身准备抽身离开,没想女人却伸出双臂拦住了他的去路。
歪着头吸着烟,脸蛋鲜红如火,将最后一口香烟燃尽,丢掉烟蒂,女人一咬牙,玉指勾住了衬衫纽扣,狠狠一扯,水晶盘扣四处飞溅,溅落至地面再一颗又一颗跳开,衣衫从她颈间褪下,发上的玉钗甩落,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直泄而下,月光悄然从窗外射入,光华笼罩住了她,将她照成了一只明亮的茧,脖子上的汗毛根根都能看得清楚,雪白的玉容如一块遗世孤立的冷玉,如一只幽伤的美丽的折断翅膀的天鹅,一身光裸站在月光之下,曲线阿娜,她豁出去了,就算不要脸,她也要留住他,留住骜政离去的步伐,她不知道他这一走,自己又会等待多少年,她不能再用十年的青春等着一段无望的感情,所以,她厚着脸皮用自己的身子去赌,其实,许多答案自己心里是清楚的,骜政从不贪恋女色,自然不可能对她有所感应,只是不这样做,她不会就此甘心。
屋子里很安静,静得连根针落地也以发出清脆的声响,静得似乎能听到彼此呼吸的声音,甚至彼此身体里搏动血液流动的声音。
他望着她,只是望着她幽伤的脸,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然后,就在他闪神间,女人不顾羞耻猛扑了上来,伸出双臂死死圈住了他的脖子,红唇贴上他的脸颊,开始猛烈地亲着,下巴,喉结,最后绕到了他的薄唇上,拼命地吸着他的气息,这一刻,凌云宵是疯狂的,她已经失去理智了,为爱疯狂了。
‘啪’,一记狂恨的耳光毫不留情甩了过去,打得她眼冒金星,跌倒在地,可是,她不甘心,眼眶一红,咬紧牙关,像一负伤的野兽从地面上撑起,从后死死搂住了他强壮的腰杆,不准他离开,她怕,她不想再过没有他的空虚十年,她已经三十了,她不想再苦苦地枯等十年。
脸上的红印无声宣誓着男人的怒气,她被他打了,他从不打女人,可是,今晚却对她动了手,她不在乎,只要能留住他。
颤抖着身子,将头贴在他的背心,听着他强稳有力的心跳。
“政,不要……这样对我,我……对你是真心的,为……了你,我可以去死,真的……。”
由于怕失去,她语无伦次,不要尊严,不要人格,放低身段,苦苦哀求着铁石心肠的男人。
“政,不要走,不要离开我,我爱你……真的好爱……我过得好苦,你知不知道?”
她爱骜天啸,却不得不呆在他的身边。
因为,她已经选择了这条不归路,她希望着有朝一日,骜政能看破所有,想通一切,用斩新的眼光来看待她,看等她对他的这段感情,单纯不含一丝杂质的情感。
“政,我知道你嫌我……嫌我比你长两岁……嫌我被你爸爸碰过……”
泪水一滴一滴从她眼眶里滚出,她用身体勾引骜天啸是为了他啊!她在骜家苦苦撑了十年,也是为了他,她日日夜夜操持着骜家家务也都是为了他,为了能与他有一段美好的未来,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在她用身体勾引骜天啸的时候,她与他之间就已经没有了未来,因为,骜政是一个出了名的孝子,这辈子,他绝不可能做出伤害父亲的事出来,再说,他对她根本没有感情,这才是最最最重要的。
“我知道我很脏,我是一个坏女人,我不该勾引你爸爸,可是,那时的我不过才二十岁,我什么也不懂,十年的孤独与苦等难道还不足弥被我曾经的过错么?政,我求你,别这样冷漠地拒绝我,推开我,如果你接受了我,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她会以他为天,她会以他的意愿为意愿,会将他捧在掌心里,一生当宝贝来呵护。
闭了闭眼眸,男人扳开了紧紧地扣在他腰间的指节,一根一根残忍地剥开,他不想再与她这样子缠下去,本身就没有那个必要,为了躲她,他已经整整离家了十年。
剥开了她葱姜似的玉指,他绝情地大步迈向了门边,凌云宵追至了门口,抚住门框,望着他离去的冷漠无情背影,泪水充斥着眼眶,她死死咬住了红唇,才能阻此自己眼泪不会凶猛往下淌落。
风呼呼吹拂过她玉白的身子,她没有再追出去,毕竟,她全身没有一件衣物,毕竟,她凌云宵再怎么不济也是要脸面的人物。
整个人倚在了墙壁上,玉白的身体沿着墙缓缓滑坐到地面,地板上的冰凉浸着她火热的身子,她一颗火热的一心也一寸寸冷下去,地板很冷,却不及她心冷的千万分之一。
“骜煌,我恨你!”
恨因爱而生,没有爱那来的恨,只是只是恨他的无情与冷漠,却仍然还是爱他入骨髓。
凌云宵的悲伤隐没在黑夜中,窗外绽放的一枝红梅不知何时伸进来,绽放的妖娆身姿在无声嘲笑着她的破败,只是,世间男人与女人痴情本身并无过错,痴情不是一种罪过,所以,在暗夜,她尽情地释放着自己的情绪,哭得声音发哑,喉咙发干,仍然还是无法走出他给她带来的伤悲与痛苦。
凌云宵是一个悲情的女人,她的伤,她的痛,除了天知地知以外,还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一直隐在角落里的女人。
骜政走后,她洗了澡就休息了,可是,不知为何,翻来覆去睡不着,最后,她干脆起床抽了一支烟,没想就听到了屋外传来了窃窃私语的声音,由于夜太静了,嘤嘤的哭泣声就变得犹为清晰,她不知是怎么回事,便打开了门,等她走上三楼时,那哭声在耳朵边放大,越来越清晰,然后,她就看到书房打开的声音,紧接着,男人狂狷高大的身形昂首阔步地离开,飞快消失在了夜色中,头也不回,好似身后有什么鬼神一般。
再然后,她看到了追出书房的女人,女人只追到了门口就停下了脚步,伤心抽泣着,起初,她还没发现她没穿衣服,后来才透过月光看清,她是一丝不挂的,丁咚,这是什么情况,大半夜的,骜政如躲瘟神一般逃开,而女人伤心哭泣,还没穿衣服。
“骜政,我恨你。”
带着某种幽怨的话语随风袭入她的耳朵,她总算明白了,原来骜政与凌云宵是这种关系,凌云宵这女人还不是一般的贱。
她退回至自己的房间久久不能入睡,脑子里总是浮现着一幕,呈现着男人冷漠无情离开的挺拔身姿。
清冷的月辉落照在青花瓷瓶上,蓝色的兰花更加灿烂夺目,她伸手抱过青花瓷瓶,玉指沿着兰花的轮廓描画,幽幽地叹息着:“骜煌,还是你最干净了,你哥比不上你一根儿手指头。”
居然与后母有染,不过,当时,她只看到他从书房里愤怒走出,面色冷沉,而凌云宵是哭着追出来的,难道说是凌云宵刻意去骚扰他,总之,他们之间的关系没那么单纯。
她觉得骜政对于自己来说就是太危险了,城俯那么深,她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这样一个令人看不透的男人究竟在逐摸什么呢?
凭他的直觉,感觉他身上有许多的谜团,至今,许多的东西细细回想,他为什么要让自己恢复记忆,这样对他有什么好处,仅仅只是因为不想让奶奶知道骜煌逝世多年伤心吗?
在她看来,绝非那样简单,她觉得骜政是一个极期危险却有满身是迷的男人。
“煌,放心,我会为你报仇的。”
哪怕是拼掉她那条命,她也会想办法揪住谋害骜煌的凶手。
第二天,天刚见亮,她就一个人晃悠出了门,她没给任何人打招呼,反正,在骜老夫人眼里,她就是个红颜祸水,家里也没其他的主人,公公远在澳洲做生意,凌云宵算不得骜家人,从身份上讲,她自己的地位都比她高,毕竟,她是情份,而她目前的身份是骜家真正意义上的媳妇儿。
去街上晃悠了大半天,这才去了官方派出所,进去时,一屋子的警察全都在忙碌。
她望着这儿的一草一木,对往昔的依恋油然而生,毕竟,她曾在这儿办过一年的公。
视线落到了办公室门口的那株杜鹃花树上,杜鹃花还没开,树枝头积满了薄薄的瑞雪。
“喂,姑娘,别去碰它,就让积雪呆在枝头,很漂亮的。”
回首,就看到了忙忙碌碌从身边经过的一名警察冲着她盈盈直笑,还叮嘱着她,男人面孔很生,乍一看几乎没一个认识的了,五年毕竟不是一段短暂的岁月,足可以旧貌换新颜。
“喂,姑娘,你有事儿吗?”
一名警察询问。
“呃!”勒个,她来这儿要找谁,思了片刻,终于想到了一个名字。
“我找薄唇,他……在吗?”也不知道薄唇那娃调走没有。
“噢,你是薄唇哥的女朋友啊?”几名警察恍然大悟,笑得极其暖昧,把她迎进了屋子,热情地将她推进了大厅隔壁的办公室。
“他在里面,去吧。”
“不是,勒个……”
她不是薄唇的女朋友啊,她只是薄唇曾经的女上司而已。
“喂,找谁?”
身姿威武,长得高高壮壮的年轻小伙,正拿着水杯在热水器里接水,见有人进来,拧眉轻问。
“薄……薄唇。”
男人扬首,在看到眼前熟悉的女人时,一时间反应过来,紧急着,就大笑着放下水杯向她直奔而来,张开双臂搂住了她,把她搂得很紧。
她们曾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曾经生死与共,纯纯的铁哥们儿那种友谊。
“谷姐……我好想你啊!”
“你一消失就是整整五年,五年啊!你说你有多狠心。”
“为了工作没办法嘛。”
“喂,谷姐,你这人真没心没肺嗯,你自己过逍遥日子去了,就把哥们儿忘了?”薄唇开始数落着哥们儿。
“薄兄弟,你不知,这五年,我可是去做卧底了,黑道势力瓦解,所以,我重新归队。”
当然,她只是胡诌,因为,她不想告诉薄唇实际的情况,事实上,五年前,因一起爆炸事件,她早就被警方除名了,也许是某人干的,但是,她没有证据,所以不能乱说。
“真的吗?”薄唇又惊又喜,能重新与她一起并肩工作,他求之不得。
“真的啊。”
“太好了。”薄唇扯着她胳膊儿,来至办公大厅,冲着一屋子属下道:“兄弟们,这是我以前的老上司谷姐,重新归队,但愿她重振雄威,大家鼓掌欢迎。”
即时,一阵响亮的巴掌声儿如雷贯耳。
被大家这样一欢迎,樱诺的脸红了一个通透,她嗔了薄唇一眼,将薄兄弟拉至旁边,悄声耳语:“薄唇,太过了,我开笑的,姐今儿找你有事,借一步说话。”
“兄弟们拜一会,哥与姐有话要说。”
薄唇与樱诺便走出了派出所办公大厅,在杜鹃花树旁,樱诺不想与他拐弯抹角,单刀直入。
“我想让你帮我调查一个人,可以吗?”
“当然,姐的事儿就是兄弟的事儿,弟为了姐可以两肋插刀,在所不惜。”
薄唇拍着胸口保证着,仿若他铁定会为了樱诺赴汤蹈火,肝脑涂地,死而后遗。
“帮我查一下这个人,我想要他近一月的行踪。”
她拿出一张照片,太阳出来了,杜鹃花树上的冬雪渐渐融化,那阳光照在了樱诺指尖的照片上,照片上的男人一身黑色的装束更显冷酷,而他那双深邃如老鹰一般的眼眸犀利的让薄唇瞬间停止呼吸。
妈呀,薄唇在心里暗呼了三声儿,这是何等大人物啊!由于身在警界混,又因为这人是z市走出去的精英之一,所以,他肯定认识,在他回z市视察工作时,曾经做过他一夜的随从保镖,他认识他,但,他不一定对自己有印象。
“谷姐,你干脆杀了我吧。”他有千万个胆子也不敢去招惹他啊,除非他不想在警界混了,人家轻松动一根手指头,他小小的一个薄唇就只能薄身大海去喂鲨鱼。
瞧这哥们儿,刚才还说愿意为她死而后遗,看来,誓言只是经不起考验的一句废话而已。
“咋了,怕他了?”
“肯定怕啊。”光是听着他响当当的名号,心儿就跳如雷鼓,说他没出息也行,不过,他经过了五年的努力,才刚提了干,他不想因这件事情而埋没前程啊。
“他现在是我老公。”
老公?why?妈妈的,这谷樱诺也太有通天的本领了,五年前,他们共事时,薄唇就知道她身后有一尊大佛,军区退居二线的总司令谷天鹏,要不然,凭她年纪轻轻咋可能一进所,就让她带他,她还不是正规军校毕业的,不过是后期考上的公务员而已。
现在又来了一个这么大身份的老公。
“哎哟,谷姐,你真是好命啊!你查他干啥啊?难道咱们领导有外遇了?”
“姐儿啊,现在的干部在外面有时应酬也是正常的嘛。”
“滚蛋。”
果然,这货的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整个就一张视利嘴脸。
“查不查?”
“当然查。”
如果是查他有外遇,是两口子闹别扭就不一样了,他愿意为谷姐效犬马之劳。
“听着哈,不能让任何知道我与他的关系。”
她离开时厉声嘱咐。
薄唇就搞不懂了,即然都是两口子了,咱不能向外透露啊,这不是好事儿一桩嘛,不过,也正常,因为,谷姐要他查的是小三嘛,他肯定不会给小三说谷姐查大人物的事儿。
他与那小三又不认识,至少,他与谷姐还有一年的并肩情意。
樱诺走出派出所,觉得自己没地儿去,转了两圈儿就回了谷家,谷家的庭院清风雅静,院子里吹绕着缠绵悱恻的风儿,樱诺问了吴妈,才知道外公在露天阳台上晒太阳。
她走过去时,看到谷到鹏坐在一把轮椅上,膝盖以上披了一张薄薄的毯子,低着头正在看着手上的一本《三国演义》,看得渐然忘我,津津有味,两鬓的银发在阳光的映衬下,看起来更雪白了。
“外公。”清脆甜腻腻一声叫喊,让老爷子放下了手中的小说,抬眼,外孙女儿唇间的笑意立即就感染了他。
“诺儿,回来了看外公了。”
“嗯,外公,听说这两天你咳嗽得厉害,我特意买了一些雪梨与冰糖,已经交给吴妈,让她给你熬雪梨汤喝。”
“嗯,这两天嗓子干干的,挺难受的。”
“多喝一点开水,润润肺。”
就在这时,一身长裙及地,神彩飞奕,嘴角弥漫着漂亮笑容,姿态优雅的谷芬芳端着一杯普洱从屋子里走出。
“哎呀,樱诺来了,爸,听说樱诺来了,我已让吴妈准备了丰盛的晚餐,等会儿,你就用了晚饭再走。”
“谢谢姨妈。”樱诺从她指尖端过荼杯,双手恭敬地递到了老爷子手上。
谷芬芳没想樱诺会有此举动,眼神儿闪了闪,继续笑道:“樱诺啊,你嫁入了骜家,今后就富贵了,骜老夫人可是z市出了名的刁钻之人,今后,她如果说什么难听的话,你最好别给你一般见识。”
言下之意是说,谷樱诺,你根本配不起人家骜煌,骜老夫人狠着呢,今后,有你好日子过。
“嗯,谢谢姨妈教诲,不过,不劳姨妈操心,樱诺自有分寸。”三言两语把她撇走十万八千里。
“外公,起风了,你有鼻炎,不能吹风,我抚你进去吧。”
“好。”对于女儿与外孙女儿之间的战争,谷天鹏不是不知道,他只是不想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因为,上一次,樱诺与骜煌大闹馨予婚礼,芬芳肯定心里有气,说几句就出气了,今后,她们就能和平共处了,他老了,老人情感最脆弱,家和万事兴,所以,他任由着她们拌几句嘴,任由着樱诺将他搀抚着进屋。
安顿好了老爷子,樱诺刚阖上房门,就听到走廊上一阵噼哩啪啦的金属厮磨到地面发出的清脆声音由远而近飘来。
故意把步伐踩得这么重,不用想也知道是某没素质教养的女人了。
“樱诺,其实,何必呢?”
“我只是好心劝说你而已,我是你姨妈,从小你就是一个有娘生没妈管的孩子,我是你姨妈,劝说一下你,只是怕你在骜家受委屈,我没别的意思。”
谷芬芳走在前面,身后跟着那个她疼入心魂的心肝宝贝儿——谷馨予。
“你的好心,我领了。”冷然一笑,她淡然地回。
好心?谷芬芳可会有好心?
从小到大,但凡她有一点比谷馨予出色,她就想办法恶整她,上中学时,她有一次考试比谷馨予高,她就直接让司机不要去接她放学,而谷馨予更过份,居然将一瓶番茄汁涂抹到了她的脸上,好几个男生压着她,谷馨予就只管涂抹,还把她拉进了教室,让班上的同学嘲笑她。
“不好意思,姨妈,我老公还在家等着我,借过。”
她故意在谷馨予面前秀恩爱,越过谷芬芳的时候,还故意昂着头,不可一世的样子终于激怒了谷馨予。
伸手狠狠地抓住了她的头发,谷馨予阴冷地笑着:“我妈给你说话,你就是这种态度吗?”
樱诺想要反击,余光却忽然瞟到了身侧的房门微微开了一条缝,估计外公应该是起来偷听她们在说什么,然后,她故意尖着嗓子大喊:“不要打我,不要抓我头发,妹妹,姨妈,我错了,我再也不会去打扰你们,上次去扰乱妹妹的婚礼,是我的错,我给你们磕头,你们放过我吧,呜呜。”
还故意挤出两滴眼泪水。
谷芬芳神情一僵,她何等聪明,知道上当,但她还没反应过来之时,就听到身后一记冷厉的斥喝声袭来:“芬芳,你跟我进来一下。”
“爸。”谷芬芳不敢违抗父亲的命令,白了樱诺一眼,小声嘀咕一句:“等会再找你算债。”
然后,就踩着高跟鞋风风火火赶去听候老爷子的训斥了。
“不准走。”
谷馨予还想与樱诺恋战,然而,樱诺冲着她摆了摆手:“姐今儿有要事在身,改日再拜访,拜拜。”
谷馨予气得七窃生烟,正想一个巴掌甩过去,没想吃了太多次亏,樱诺早有准备,她伸手牢牢接住了谷馨予挥过来的手臂。
盯着谷馨予的眼光如一柄涂了毒的利箭。
“过去的谷樱诺已经死了,站在你面前的是重生的谷樱诺。今后,你若胆敢再针对我,我定对你不客气。”
语毕,狠狠一挥,柔弱的谷馨予被她挥出去老远,差一点跌到了地面。
“管好你自己,不要再来招惹,否则,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
狠狠地语毕,转身愤恨地离开,要不是这幢别墅还有外公在,她根本不屑再跨进谷家大门一步。
卧室里只开了一盏小罩灯,淡淡柔柔的灯光倾泄在屋子里,那光线照不亮谷天鹏黑沉的眼睛,他坐在贵妃椅上一语不发,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眉间刻痕拧得更深,一条一条,看起来非常清晰。
“爸。”
谷芬芳站在他面前已经有好几分钟了,对于刚才的事情,她也有些胆战心惊。
“这些年来,几乎就只你一个留在我身边,当年,我选择了你妈,赶走了丁雪柔,雪雁本身没有错,如果当初,我留的是丁雪柔母女,芬芳,现在受苦的不是馨予,你们都是我的女儿,我不想偏袒任何一个,樱诺是一个乖女孩,她已经受太多苦了,许多事,我不说,并不代表我心里不明了,从小到大,即便是我将她迎接回谷家,你们没一个善待,在你们心中,除了财产后,还有没有一点属于人世间正常的亲情。她的母亲雪雁,与你身体里都流着我的血,你就不念一点手足么?”
明也打,暗也打,这么多年,许多事,他只是装着不知道,只是想维持一下天下太平,谷芬芳的脾气他自个儿心里最清楚,个性要强,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她不喜欢樱诺,从小就岐视那孩子,他看着实在是心疼,怎奈何她母样雪雁不争气,生下她后踪迹全无,也不知是不是还活在这个人世?
“如果今后再这样,你们一家就搬出去住吧。”
“爸……我……”想到时机不够成熟,谷芬芳只得委屈求全。
“我错了,今后,我会与樱诺好好相处的。”
“这是最后一次。”
老爷子下了最后通谍令。
“嗯。”
谷芬芳为了能谋夺老爷子的全部财产,不得不假意应承下来,反正,老爷子最近身体差得很,如果他一口气缓不过来,她就如古代逝世帝王身边的皇太子,要怎么样还不是她说了算。
樱诺哼着小曲儿走出谷家,站在一口枯井旁边,等着公交车儿,忽然,一辆大红的悍马冲过来,嘎止一声就停靠在了她脚边。
“樱诺。”
男人熟悉的嗓音刺破她耳膜。
回头,视野里果然就出现了某渣男帅气的身姿。
别开脸,她不想搭理这号人物了,曾经,她为他痛不欲生,现在才知道,不过是一替身而已,她爱的根本不是他。
“樱诺,别走,我问你一点事。”
乍然见到她,男人有恍如隔世之感,曾经,他以为自己对这女人没感情,直到签下离婚协议书那日,他才发现,原来在这场利用的游戏中,他早失了心,机关算尽,千算万算,他都没有算到自己会爱上她。
她很漂亮,无可厚非,可天下漂亮的女人多的是,她很有风情,但,这些都不是他爱她的理由,也许,爱一个人是没有任何现由可言的,爱就是爱了,非常简单,这一个月以来,每到夜深人静之时,他就会想着他们的从前,度过的许多快乐时光。
当初为了生意能一帆风顺,自然也是想给自己找一个强大的背景,他找上了人生一片空白的谷樱诺,他觉得她没谷馨予那么复杂,结了婚,只有他事业起步了稳固发展了,他想甩就甩,而谷馨予则不行,这是当初他选择樱诺最大的原因。
多少次,她倚在门框处,张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等候他的归来,回来后,她就为他拿拖鞋,脱衣,为他洗脸,甚至洗脚,侍候他一日三餐,荼荼水水,所以,他才会不知不觉沉沦在她的柔情里,一发不可收拾,等他醒悟时已经晚了。
怕她挣扎,拽住她一条手臂,将她拉到一棵高大的槐树下,风儿轻轻一吹,槐树枝头的白扫飘落,刷过她肩头再飘落地面。
“你真的……与他办证儿了?”
“当然,这种事怎么能假呢。”
见她说得云淡风清,郁梵愤怒地嘶吼出声:“谷樱诺,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
亏他这段时是还一直与馨予闹着别扭,一心做着破镜重圆的美梦。
“我咋没心没肺了?”
“你……你……难道你不知道我心里一直都想着你吗?”
说这种话脸不红心不跳,这渣男,亏他还说得出口。
“郁先生,提醒你了一下,你都结婚了。”
“是结了,我是被逼的,樱诺,我心里爱的女人只有你一个,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标准的賊喊作贼。
这什么世道,背叛了人家,与别人结婚了,如今,还语不惊人,死不休地狂喊,他爱的那个女人永远是她。
“得了吧,我们之间不谈爱,谈爱太俗气了,郁梵,你一直都知道我心中的那个人不是你吧?”
闻言,男人的脸刷地一片惨白,抖瑟着唇瓣:“你什么意思?”
“我记起来了,所有的一切我都记起来了,我爱的人不是你,我爱的是骜煌。”
“不……你是疯了吧。”
“没疯,清醒着呢。”冲着他阴阳怪气笑开。
“我把一切献给了你,你却背叛了我,最初,我为你痛不欲生,甚至差一点患上忧郁症,可是,如今,想想多傻,你之于我,不过就是一陌生人而已。”
陌生人三个字蛰痛了他的心,拳头捏得格格作响。
一切奉献给了他,听了这话,他笑了,笑得冷妄而痛心,一拳砸到了树杆上,吓跑了一群在树上栖息的小鸟。
他红着眼眶嘶吼:“你的第一次并非给了我。”
她捅他一刀,他也要还一刀,这样才算公平,第一次不是给了他,那给了谁,笑容僵在了樱诺唇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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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真相引爆!(爆高氵朝!)
瞬间,樱诺的脸白到没一丝的血色,恐怕她是世间最笨,最无助糊涂的女人,她连自己的第一次都不知道给了谁?
“不要表现出那么大义凛然,不要以为你把一切都奉献给我了,事实上,骜煌才是你的第一个男人,我不过只是捡了个破烂货而已。”
‘啪’,樱诺气得脸色发青,伸手就煽了他一个冷狠的巴掌,这男人的嘴巴涂了毒,让她如万箭穿心一般难受。
这已经是男人不知第几次被她煽耳光了,想着她已经是别人的妻了,想着她与骜煌一起,穿着华丽的衣服来骚扰他的婚礼,他就心痛难当,扣住她的手臂,他恶狠狠地质问:“谷樱诺,你不要脸,三翻五次打我,不就是仗着我喜欢你么?”
“喜欢?”不期然樱诺笑开:“你有真心喜过我么?除了利用,你可曾真心来疼惜,我怀孕之时,你是与别的女人在一起彻夜不归,别人唆使小姨将我推入楼梯,你不但不加追究,反而还跑到医院责怨我。”
这是一个惊人事实,他根本都不知道她是被人推下楼梯摔流产的,而这人除了谷馨予以外,再没其它的男人,他好后悔当初的武断,听到她流产了,那时,正巧她在跟他闹离婚,他不分青红皂白,跑到医院愤怒地质问,他气她不要她们的孩子真想撕服她,却不曾真相却是这样的痛人心扉,原来,不是她不要,只是一场意外而已,如果她还怀着他的孩子,至少,他觉得破镜重圆也会有几分希望,可是,现在……
他真的好后悔……
想到那个逝去的孩子,想到自己这两个月来所承受的苦与痛,他哑着嗓子,红着眼眶,喃喃地低语着‘对不起。’
然后,他伸手捧住她的脸蛋,眼眸中闪烁着希冀之光:“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不可能。”她拍掉了他的手,转身愤然离开,头也不回,离去的背影是那般绝决,而他怔在原地,脸色怔然……
向来,他郁梵是一个大男人主义思想的男人,在女人方面,他有洁癖,也从不玩二手货,只是当初想利用樱诺,所以,他打着牙齿与血吞,捡了小舅不要的二手货,没想五年的光阴,在这场游戏,最初丢了心的人居然是他,此刻,他才深深地领悟到,如果爱一个人,不论她跟过多少的男人,不论她身心干不干净,只要是她,他心中认定的那个人,那么,一切他都不在乎,只可惜,已经太迟了,曾经拥有的甜蜜幸福如今对他来说,如水中月,镜中花,过去的终是一去不复返了。
他想挽回,可,怎么挽回,他永远也不会明白,当一个女人的心伤到极致后,这辈子是不可能再给他丁点儿机会,更何况,她还从来都没爱过他,不爱就不会有伤,不爱更不会有痛。
原来,她的第一次并不要给郁梵,这对樱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冲击,在她的印象中,她记得自己好象并没与敖煌发生关系,她努力地回想,可是,想不出半点儿头绪,她的第一次没有给郁梵,也没有给骜煌,那么到底给了谁?
这一片似乎是空白的,拼命回想,头却疼得更厉害,难道关于第一次的那段记忆又掩埋在了她的脑海深处,她知道,一向是不堪回首的过往,她才会选择掩没,就犹如面对骜煌的死,内心深处,她肯定已经意识到骜煌很有可能已经不在这个人世了,所以,她不愿意醒来,昏睡三天,醒来成了一个一片空白的人,她不想面对难堪的过往,所以,她选择了重新的人生,是骜政将她一切的记忆唤回来,但是,现在,她觉得自己又丢了一段记忆。
一条银白的瀑布挂在悬崖上直倾而下,银白色的水花四处飞溅,潭水深处,紫烟缭绕,不期然间,那漩涡似的水潮渐渐漩出一个人来,男人身形高大的如魏峨的山峦,瞬间挡去拂覆在她脸上的白光,男人的头发蓄得很长,黑色的一绺发丝遮住了眉角,颧骨很高,高得有些吓人,这是一场熟悉的梦景,这个男人曾不止一次出现在她的梦中,这一次,他又来了,脚步是那么轻,让她睡得不是太安宁,她想喊,想叫,男人却像一只敏捷的恶豹般扑上来,死死地卡着了她的脖子,凶悍地嘶吼,咆哮,从牙缝里迸出一个低哑一句:“说,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惊骇间,她睁开了双眼,死死地盯望着近在咫尺的男人,男人鼻息粗重,味道是淡淡的紫丁香的味道,她看到了他的眼睛,一双漆黑幽深如黑潭似的双眸,深不见底,仿若要将她的灵魂给吸进去。
这双眼睛漂亮而深邃,透着人世的沧桑。
这双眼睛她仿若前生看到过许多次,鼻梁很高,很挺,可是,她不到他的下巴,原来……是一个没下巴的男人。
不不不,不是人家没长下巴,而是她看不到他的下巴,他的下巴隐没在一阵强烈的光线中,只能隐约感觉弧度很美,很本酷。
不要,不要,她不认识他,她与他没半毛关系,为什么他要这样对待她?
剧烈挣扎间,她终于醒过来,额角,脸颊,背心,手臂,手心,脚心,全是密密麻麻的冷汗,汗水湿了她身上的睡衣,明明外边飘着薄薄的白雪,明明是冬日,她却全身像是被大火炙烤着。
用手扶去眼角的汗珠,视线变得清明,她从床上起身走进了浴室,冲了一个热水澡,洗去了满身的汗水,出来时换了一件米白色睡衣,外面裹了一件红色的浴袍,脚上穿了一双棉拖鞋,光光的小肚腿沐浴中昏淡的光线中。
头仍然在剧痛着,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患了隐疾,总之,她这病看了许多医生,吃了许多的药,总是无法根治。
抽了一支烟,火柴划了好几次才点燃,伸手打开窗户,雪风吹了进来,雪有渐渐停歇的趋势。
女人抽烟的姿势向来优雅,更别说是谷樱诺这种走在大街上,男性回头率百分之百的大美人儿。
她站在窗前,回忆着刚才的梦境,这梦好久不曾出现了,今儿又出来恐吓她。
“你的第一次并没有给我。”
郁梵的话又在耳边回旋缭绕,她的第一次到底给了谁?
她清楚记得绝不是骜煌,模糊的记忆中,记得骜煌曾这样对她说过,亲爱的,我不在乎那些,真的不在乎,好似她在嘤嘤哭泣,吓得魂不附体,然后,他搂着她柔声安慰,满脸纠结。
那是发生一起……
隐约有了些许的记忆,只是那记忆让她太过于痛苦,闭上了双眸,心儿颤抖着,泪水悄然没过眼眶,整个人浑身划过一阵战粟,呈现在脑海里的画面,惊得她花容失色,魂飞魄散。
记不起该有多好,现在,她终于能理解精神病患者的幸福,什么也不知,什么也不晓,痴痴傻傻,那才是难能可贵的幸福。
她的第一次是给了……
一个陌生的男人。
‘咚’的一声扯断了她心中清纯的那根弦,她痛苦地阖上了双眸。
她记得,当年,被人绑架过,就是在骜煌准备去从军的那天晚上,她被一伙黑帮人士绑去了,那个夜晚,是她记忆中的恶梦,她被他们蒙住了头,绑在了一间漆黑的屋子里,她看不清楚人,她被一个男人强……
那个男人压在她身上,她的双手双脚被缚,她看不见他,却能感受得到他想要摧毁她的力量,他要的是那么狂狠,绝烈,就好似一头野兽,想要把她一口撕吞入腹。
当时那种心碎,那种恶心,那种生不如死,那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感觉,至今回忆起来都是一种绝世的伤痛。
出事后,骜煌是第一个知道的,他利用自己的关系网封锁了一切消息,所以,社会上知道这件事的人很少,只有寥寥几人,所以,这件事才一直不曾让人知晓,也没被任人捅出去,那件事情后,她就得了一种病——性冷淡!
见到男人就想作恶,即便是后来与骜煌到了难舍难分时,也没有完成最后一步,因为,她始终过不了那一关,那一次绑架事件后,她就吃了药,也没什么后遗症。
骜老夫人一向都不喜欢樱诺,骜煌怕为日后自己娶她增加困难,所以,选择了隐瞒所有的事。
后来,骜煌与她私奔到了罗马,爆炸案后,她忘记了一切,自然对男人不再排斥,所以,外婆对她说,郁梵是她深爱的男人,她也没有反对就接受了,她压根儿忘记了所有,记不起从前,关于从前的记忆原来是这么的不堪。
“宝贝儿,没事,有我在身边。”
在她做完恶梦醒来后,骜煌都会这样子抱着她,给她勇气与力量,安慰着她,而且,稍后的一段时间里,骜煌还专门为她雇了一群保镖,一个医疗团队,为她治疗心理疾病,虽然一直都不见好,与他亲热时她仍然会感到恶心,但,动情后是满满的失落,望着他失望的脸颊,她只能捂着心口低语着对不起,而他总是抚摸着她的头,满眼全是爱怜,向她展露温柔的笑容。“没事,不急,以后会好的。”
可是,她们之间从此再也没有了以后,他走了,离开了,而且是永永远远地离开了。
雪停下了,太阳出来了,古色古香的旧房子,小小的假山长廊被笼罩在了阳光之中,她枯坐在窗台上,阳光那样暖,披在她身上,却像是一层寒霜。
白色的薄雪后的阳光,像是碎银子一样铺满了庭院,也洒在了她的脸上,她静静地坐在那里,一语不发,两眼呆滞,他细的回想,细细地咀嚼,品尝着骜煌对她刻骨的宠爱。
她是一件稀世珍宝,骜煌曾对她说过,他要将她随时带着身边。
让她散发着余温,让她散发着光与热,对她那么好的一个男人,为什么就这样离开她了呢?她想不明白,上苍为何待她这样薄情,现在的她,感觉自己好孤独。
午后的阳光越发地暖了,屋檐下融雪滴水,滴滴答答!
她听不到任何声音,只能沉浸在回忆中。
电话响了许久,她才将视线从满院的冬景挪移到手机上,呜呜震动的手机让她漠视了许久,骜煌不再了,她觉得自己好象心都空了一般。
拿起手机,按下接听键,懒散开口:“喂。”
“谷姐,有眉目了。”
是薄唇的声音。
“好,等会儿,曼陀罗咖啡厅,不见不散。”
“好。”
*
一辆绿色的吉普车在平坦的高速路上行驶,车子急切向右拐了一下,车身颠跛一下,让车后座的男人长眉轻拧:“方冀,怎么回事?”
“被人跟踪了,参谋长。”
方冀的眼睛瞟着反光镜里的那辆车牌号是q12860的车。
真是向天借了胆子,连参谋长的车也敢跟踪,方冀在心中暗自骂着,然后,火速调转车头,将车驶回了z市。
男人长眉斜飞入鬓,面容如樟兰美玉,眉心轻拧起小皱褶,抬起的眼帘,淡瞥了下车身后的那辆车车牌号,眸色更加深沉,半合上星眸,似乎在盘记着什么,然后,掀唇对前面的方冀吩咐:“回‘天姿云府’。”
“是,参谋长。”
车子刚驶进‘天姿云府’,骜政从车厢中迈出,仓促地直接奔上了楼,屋里的佣人见了他,都恭敬地唤着:“二少,你回来了。”
“嗯!”
轻颌了首,面容冷沉地直接进了书房,进书房前,他冷冷地一佣人下令:“让凌姨来见我,就说我与她有事相商。”
“好的,二少爷。”
佣人下去传达他话了,他坐在书桌后面的椅子上,从衣袋中摸索出一支烟,划了火柴点燃,女人踩着高跟鞋,风情万种进来时,就见男人独自坐在那里吞云吐雾。
“二少找我有什么事?”
对于昨夜的事凌云宵心中还耿耿于怀,她也不是什么贱女人,只是因为心中情根深种,喜欢男人入骨,否则,她也不会那么作贱自己,脱去了一身衣衫,他却恼怒地拂袖而去,留她独自一人在书房肝肠寸断。
刚才她正在楼下厨房里忙碌,听了佣人小芬的传话,本不想上来,考虑再三,她觉得还是不要表现的那么明显,至少,今后,她们还要在这屋子里相处,凌云宵是一个心思缜密,极有城俯的一个人,理智回归,觉得自己还是太仓促了,毕竟,都等候了十年,她不再乎在多等一些时光。
“我知道凌姨聪明绝顶,只是,如此聪明的你为什么就做出跟踪那样的事儿出来。”
骜政也不想与女人拐弯抹角,直接说出心中的疑虑!
漂亮的眼睫毛如蝶冀乱飞,煸动了两下,一片云里雾里的表情:“我不懂二少的意思。”
“有些话不一定要说么如此透彻,凌姨,如果骜家的一切还无法满足你贪婪的私欲,你大可以不必要再呆在这里。”
闻言,凌云宵仰头就笑了,笑得没心没肺,笑得云淡风清。
死死地盯望着眼前的男人,男人的容颜俊美依旧,眉宇间蜕去了少年稚嫩,成熟与内敛让男人更具魅力。
她迷恋他的一笑一颦,她觉得,只要能这样近距离地望着他,她就感到一种从未说出来的满足。
她爱他,但并不代表就要莫名其妙受他作贱。
他要赶她走,也没必要用这种强硬的语气与冷漠的方式,她不是那种拎不清的女人。
笑得连眼泪都滚出来了,明明在笑,那笑容却哭还难看,泪水划花了她的妆容,她说:“螯政,我知道自己很贱,知道你一向看不起我。”
当年,她是靠美色勾引他父亲骜天啸,靠绝世的姿容为了生计去‘夜兰香’夜总会坐台,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人格与尊严。
“我很清楚自己的地位,很明白自己的份量,所以,这十年来,在骜家,我倾心付出,从不计得失,为了你,我甘愿依附着这层骜家给予我情妇的外衣,但,扪心自问,我从来都不曾去算计骜家的任何一个人,更不用说对你,我是爱你,你之于我,就是天边的星月,天上的那道白月光,我知道此生无法触摸到你,只要每天能见到你的人,看到你的笑,我就已足够了,至于你说跟踪你,这事不知从何说起,就算再爱,就算再出生卑微,我凌云宵也是有脸皮的。”
她叫凌云宵,是天边缭绕的云雾,云宵,对于许多男人来说,她就是他们触摸不到的那抹洁净的云宵,可是,她却独独喜欢冷情残忍的骜政。
“我知道你不是骜煌,我也知道骜煌早死了,我也知道你与谷樱诺只是假夫妻关系,所有的一切,我都知道,可是,这么多年来,我在家人面前从来都是三缄其口,选择隐瞒,我爱你,会为你的喜而喜,悲而悲,别说伤害你,但凡是让你有丁点儿伤心的事,我绝不会去做。”凝睇着他的眸子遍布幽伤,你怎么可以如此怀疑我,难道你不知道,这种莫名的不信任,会让我痛斥心肺么?
对于凌云宵脱口而出的秘密,骜政并不感到惊讶,在他把樱诺带回来的前夕,不期然,他们在过道上相见时,她望着他灿烂一笑时,那时,他明明穿着骜煌喜欢的服饰,头式也刻意剪成了骜煌喜欢的发式,尽管举手投足间他一直在模仿着骜煌,所有的人都把他当骜煌看,唯一她看他的眼神依然熟悉幽深,那时,他就隐隐有了预感,凌云宵好似知道一切,似乎能洞穿他的所作所为,果不其然,她果然早就知道骜煌死了,而她装着什么也不知,跟着他一起陷瞒骜家所有的人。
“楼下的炉灶上,我还为你奶奶炖了燕窝。”
骜老夫人的燕窝一向都是她亲自炖的,因为,只有她懂燕窝的火候,老夫人也最喜欢她拿捏火候炖出来的补品。
她没再说什么,只是带着满脸的幽伤离开,望着她凄凉落寞的背影,骜政第一次觉得自己太过份了,但是,他不会怜悯她,毕竟,人生有许多路,进骜家是她自己的选择,尽管她是为了他,可他并不会领这份儿情,因为,他心里并她并没有一丝一毫的爱意,她要如此执着,他没权利去管,他不是神,无法主宰别人的人生,也不能去安排别人想过的生活。
重新跌回椅子里,一根又一根烟儿地抽着,烟灰缸里全是猩红的烟蒂,烟蒂将废纸点燃,徐徐燃烧,将他脸映衬在火光中,火影在他脸颊上一明一灭,他不去在意,视线越过蓝色的火苗,眼神幽然疏远!
“哥,我想你了……”
“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了,她是我的同班同学,就坐在我座位的旁边,她叫谷樱诺……”
“哥,我爱她已经难以自拔了,我可以为了她去死。”
“哥,为什么你与奶奶要阻此我与她相恋,你真的爱她啊!”
骜煌的话不断在耳边回旋,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在乎的两个人,一个是你,一个是樱诺!
这是骜煌曾经对他说过的话,让他印象犹为深刻。
她有着一双干争透明的眼睛,眼神儿不含一丝的杂质,她的眼睛会说话,一闪一闪的,像秋天雨后的湖波。
这是曾经骜煌向他描述的樱诺的长相。
她说她是生于樱花盛开的季节,所以,她的母亲为她取名为樱诺!
哥,我今天看着她哭了,她的眼泪好纯净,象秋天的雨水砸在到我的心海上。
骜煌,没有她,你会怎么样?
在发现她们绝烈的情感后,他不止一次这样问过骜煌。
她是水,我是鱼,她是氧气,我是松柏,她是湖泊,我是山川……
鱼没有了水会死,松柏没有了氧气活不成,山川没有了湖泊会干涸,总之,一句话,他没有她,会失去生活的勇气,没有了她,他不想在这人世存活。
这就是他那个傻弟弟的答案,事实上,他也为了她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谷樱诺生于三月樱花盛开的季节,眼前,即刻浮现一片紫红色的樱花林,微风一吹,凋零的樱花瓣飘落,那情景是那么的美丽。
他甚至闻到了樱花散发出的阵阵浓郁香味儿。
女人娇嫩欲滴的红唇,精美细致的五官,吹弹可破的肌肤,如一汪玉泉水晶般的眼瞳,在樱花林间缓慢浮现……
长指尖的烟积了厚厚的一层灰,意识仿若被抽离,忘记了磕去,风儿从窗外吹入,烟灰飞舞,香烟灰慢慢积长,像一条细细的蚯蚓,由于积沉太长,重心不稳,前面一方迅速塌陷下去,长长的细灰断成两截。
一会儿,香烟迅速燃尽,剧烈的火烙痛楚从指尖袭入心脏,立即回神,甩掉了指上的烟蒂,反应如此之快,指尖的皮肤还是烙了一个水泡。
她是水,我是鱼,她是湖泊,我是山川,她是氧气,我是松柏,她是沼泽,我是骜煌。
她是沼泽,一望无际的一片沼泽,他的弟弟骜入那片沼泽地,永不回头,再难翻身,他为她葬送了一切。
闭上眼,他的眼前立刻交替出现了与自己一模一样的笑脸,那个长得与他一模一样的弟弟,那个与他一起曾出生入死,心灵相通的弟弟,‘啪’,一巴掌凶狠地后在了桌案上,所有的物品被他全数掀落到地,全身立刻笼罩着一层萧杀之气,睁开眼眸,眸底有太多的乖戾气息,她是沼泽,哥哥,我是骜煌。
骜煌已经陷进去了,哥……
一脚踢开了身侧的古董花瓶,古董瓶碎裂,瓷片四处飞溅,有一片溅起划伤了他眼角,一道血痕挂上右脸颊,俊容变得冷骇无比,神情骇人。
腾地从椅子起身,踩着黑亮的军靴,狂狷冷昂的身形疯狂冲出。
“二少,你又要……走了?”
上楼请他下去用午餐的丫头小芬,见到他骇人无比的脸孔,吓得赶紧低下头,缩着脖子,急急忙忙闪躲到一旁为他让道。
男人冲下了楼,不顾刘嫂的呐喊,凌云宵听到呼唤声,及时从饭厅跑出来,就只看到他离开的绝冷背影。
“二少每次都来去匆匆的。”
刘嫂感叹二少工作太忙,这十年来,几乎很难在家呆上一天,而小芬则惊魂未定,她从来没看到二少爷发这样大的火,在她的印象中,二少爷骜政一向待人温和,虽说城俯极其深沉,发起怒来而让鬼神逃之夭夭,而一般是不轻易发怒的,他比骜煌要好相处多了,三少脾气古怪,喜怒无常,不好侍候的很。
“是啊!刚才,我看到二少擂桌子,还把那么多的文件全都掀到地下去,也不知是谁惹到二少了。”
“多嘴!”凌云宵轻责小芬,然后转过身对刘嫂道:“刘嫂,由他去吧!二少不喜回家也不是什么怪事儿,多年前就这样了。”
“是呵!要我说,还是得怪傅珍珠!要不是她抛弃二少与三少,他们兄弟俩的性情绝不会这样乖戾!”
“刘嫂,我看你是老糊涂了,你是嫌骜家给你的佣金太多了吧!”多到让你在一干下人面前胡说八道。
“瞧我这张嘴,该打。”说着,刘嫂便左右开弓,‘啪啪啪’给自己来了几个耳光,当然,打得响亮,实际上是虚张声势,并不疼,那只是做戏给凌云宵看的。
“二夫人,其实,你对骜家功夫最大,老夫人经常都在背后夸奖你呢。”
刘嫂在骜府呆太久了,早就练就了一嘴功夫,也是人精一个,不论凌云宵在骜府是何等身份,就目前而言,最得宠的可谓就是她,而且,这女人很有可能就是骜家未来的当家主母。
人生得漂亮又聪慧过人,事事精于打算,把骜府管理得井然有秩,背地里,无论是外面的人还是骜府下人,个个都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她会讲话儿,又很会讨老夫人欢喜,经常把老夫人与骜天啸哄得乐呵呵的,有了她,骜府才有了欢歌笑语。
八面玲珑,很会交际应酬,有时候,骜天啸在生意上遇到难题,只要她出马便马到成功,事事顺利,五年前,老夫人找算命先生替她算了一卦,算命先生说她有旺夫相,从此就更讨老夫人欢心了。
将她扶正是迟早的事儿,这样的凌云宵比起抛夫弃子的傅珍珠,简直一个是天上,一个就是在地下了。
刘嫂想巴结她,不过是想自己的工资再提升一倍儿,虽然,在一大群老佣中,她的工资目前算最高的,可是,人心不足蛇吞象,有哪个人会嫌自己工资高,嫌钱多了,又不是傻蛋。
闻言,凌云宵撇了撇唇,不以为然。
“刘嫂,我可不敢居功,我有几斤几俩,自己心里再清楚不过。”
凌云宵白了刘嫂一眼,转身返入饭厅,老夫人正在用餐,随便问了一句,知道是老二回来又走了,也没觉得稀奇,继续喝着碗里的猪蹄汤。
“老二!”由于凌云宵没有名份,自从她被骜天啸领进门后,老夫人就一直这样称呼她,叫她老二,也许,在老夫人心目中,虽然傅珍珠抛夫弃子,但,毕竟她曾是儿子骜天啸的原配夫人!是骜政与骜煌的亲生母亲,为他们骜家生了两下优秀的儿子,傅珍珠自然功不可没。
“嗯,妈,我在。”
“天啸都去澳洲快半年了,他那边生意怎么样了?”
一向不多过问儿子生意上的事,不过,今儿见孙子匆匆来匆匆去,平时很懂事的人回来也不知道到来探望她一下,人老了总是有些多愁善感,黯自神伤时自然想到了自个儿儿子。
“那边生意已经步入正轨,还有几天就会回来了,妈,你别担心,天啸很好的。”
“我也知道他不会让我失望。”老夫人就这么一个独生儿子,年纪轻轻就丧偶,为了这个儿子,她可是整整守了五十年的寡,如果是在古代,她足够有资格立一块贞洁牌坊了。
“嗯!妈,还要汤吗?”
“不喝了,吃得很撑,抚我回卧室休息吧!”
“好。”凌云宵尊敬眼前这位历经风霜,早年丧偶,中年丧女,独闯过大风大浪的女人,并不是完全是因为骜煌的关系,因为骜老夫人曾经的经历就足够让人萧然起敬。
曼陀罗咖啡厅,咖啡厅里弥漫着优美的弦律,又是那道意境华美的《梁祝》
“谷姐,这是骜参谋长最近一个月的行踪!”薄唇将寻到的一沓资料丢到了她面前,纤细的玉指拾起,开始慢慢研究。
资料上显示:
2013年1月8日,曾赴邻国进行军事访问!同月18日,参加了一场军事演习,月同28日,与一群老兵开展了夏令营活动!
2013年2月7日,得上级指示,秘密训练一批精英部队!为选拔中南*保镖做准备!
……
……
203年5月中旬,秘密训练班顺利毕业,圆满完成任务,同月下旬,为考验部队的忍耐力,曾亲自带领这支队伍爬上了海拔高达几千米的雪域高原!
2013年6月初,带领这支队伍亲赴美国缉拿的以恐份子……
看到这里,表示再也看不下去,因为上面全是某人业绩,给她想要的答案相差十万八千里。
“喂,薄唇,我真想砸死你,我是要上一个月的行踪,不是上一年的。”
“那个,姐,继续往下看。”
薄唇嘻皮笑脸地耸了耸肩,故作神秘地向她使了一个眼色,表示你会有新发现的。
心里跟猫儿抓了一样,因为与她思考的答案相差得太远,耐着性子静静往下看,果然,她就注意到了骜政在2013年的行踪纪录。
2013年11月8日,曾16次让方冀开车将他送去了御洲一间著名的医院。
16次,这是一个惊人的发现,难道说御洲医院藏有他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怀着疑问,樱诺继续往下看。
逐渐发现,原来最近的这两个月,他可以说是频繁出入来往z市与御洲之间,行踪纪录高达48次,他最近一段时间装扮成骜煌的样子,帮她恢复记忆,是为了孝顺骜老夫人,不想骜老夫人再承受丧孙之痛,他在z市她可以理解,可是,频繁去御州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这里面肯定有秘密,而且她还细想地发现,他去的日子一般都有一个‘8’字,而仔细推敲,暗自一想,才发现今儿不正是2013最后一月的28日,按往常的规律,今儿他肯定会去只身去御洲。
不错,这发现让她内心十分雀跃,她总感觉骜政并非那么简单,他身上一定有什么大秘密,他是英明绝顶,可是她谷樱诺也不是省油的灯,总之,他就像是一块磁石,成功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姐,有发现了吧!”薄唇不愧是搞侦破工作的,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拿到骜参谋长一年的行踪纪录。
樱诺刚想夸赞他两句,没想手机响了,拿出一看,是那串嚣张霸道的尾数是五个八的号码。
“喂!亲爱的!在干什么呢?”
嗓音带着久违的磁性,如一阵春风吹暖了她的心田!不知为何,现在,一想到他如一湾黑潭似的眼神,想到那日与他在加州酒店的缠绵,她就感觉脸能掐得出几汪**血!
“呃!在睡午觉呢!”说着,还佯装打了一个哈欠!声音也刻意变秘慵懒!
“嗯!这几日我不没在家,你……没穿帮吧?”
“没有,都没人关注我,我一个人吃了睡,睡了吃,跟猪似的。”
“嗯,好,我可能要出差一天,明儿回来,在奶奶与凌姨面前,小心说话。”
“知道。”她冲着窗外喧闹的大街白了白眼。
“喂,咋这么吵闹啊,你该不是骗我吧!”军人有先天的敏锐与直觉,嗅沉非常灵敏!
汗,这男人精得让她指尖瞬间就直冒热汗!
“没,咋可能,我在看电视啊!”
“嗯,听说今儿晚上会降温,注意保暖!回见!”
“嗯,好!”
电话内容非常简单,在接电话时,她就向薄唇做了噤音的动作,薄唇见她挂了电话,知道是大人物打来的,拍了后胸口。
“谷姐,你胆儿真够大的,让他发现了,你我都死定了。”拔了老虎须,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在这z市混。
“有事姐儿担着,与你没关系,走了!”
樱诺拉着他走向了收银台,付了账让他去租一辆面包车,薄唇傻傻地问:“为毛要租破旧的面包车?”
这姐儿想干什么啊?
“今儿28号,那货要去御州,你随我一同去,绝对有惊天动地的事儿!”
“你……真不想活了?”薄唇一脸惨白,这姐儿到底还要干什么事儿啊?
薄唇在心里狂喊。
“不去,我就将你查他的事儿抖出来,你以为自己还能在派出所呆。”
呜鸣,没天良,这姐儿忒狠了,居然这样子恐吓他,明明帮了她的忙,还拿这事儿威胁他。
深坑已经跳下去抽不了身了。
薄唇无可奈何只能顺她的意去租了一辆老旧的面包车!
樱诺带着薄唇缩躲在一条辆面包车后,见高耸入云端的办公厅金灿灿的大门口走出一抹笔挺的身姿,她向男人递了眼色,在橄槛绿身姿迈进车,绿色吉普车发动,徐徐驰出,一分钟后,她们也相继跳上了面包车。
“薄唇,盯紧点。”
“知道,不会跟丢的。”薄唇旋转着方向盘,这样跟踪人是需要技术的,他是刑警,可对方也是军人,反侦察能力并不比他差,再说,他还是一个手握重权的大人物,如果被他发现,他就玩完儿了。
绿色吉普车上了高速,薄唇开的那辆破旧面包车也紧追在后,车子一路颠跛,五个小时后顺利抵达御洲。
薄唇开的面包车在离那间爱心达医院几米远的地方停下,被交警驱逐,他只得将面包车开走就近绕了一圈儿,再转回来时,车子已经不见了踪迹,这人去哪儿了?
四处张望,人与车都不见了,果然是发现她们了,樱诺心里一阵惊慌。
“薄唇,你在这儿等着我,我先进医院看看。”
她得保护薄唇,薄唇是她一手带出的好哥们儿,她也不想害他,逼着他开车与她追逐男人步伐到达御州,已经非常难为情的事了,如果为了她的事,薄唇丢了饭碗,那她就太对不起他了。
“嗯,谷姐,你小心点儿啊。”
“没事。”薄唇坐进了面包车,樱诺则穿越了车流步入人行道,一路上,她心里一直在盘算,如果不小心遇到了他,就撒个谎吧!说这边有个亲戚或者是挚友生了重病,随便怎么扯都行。
这间医院人气非常旺,来检查看病的人特别多,不说人山人海,反正,三两步路就能看到几个人出来。
她在门诊部绕了一圈儿,有部份护士都拿她将神经病看,觉得她的行动有些怪异。
眼神搜索间,终于看到了那抹冷沉狂狷的背影,他走进了一间办公室,里面有位长相青秀的女医生,坐下去两人就开始交谈,至于谈了什么,由于隔得太远,她听不清楚。
这男人不会是开了几个小时的车,跑这儿来治病吧!他得了什么病?是什么不治之症?还是什么见不得光的病?
肯定不会是花柳病,他一向不会去那种地方,他那方面也没有什么隐疾,能力好的惊人,她的脑子开始胡思乱想了。
在她有些失望时,她迈着悬虚的步伐在医院里神游太空,在她不小心转入住院部时,猛地,视野里陡地出现了一抹身姿,那身姿除了有些佝偻外,几乎与某人如出一辙。
瞬间,元神离体,男人立在一株紫丁香花树旁,抬手将紫丁香花树的叶片摘掉,他低着头,就立在那儿,斜条纹病服裤管来回摆动着,说明人很瘦。
他是……
不对,是她眼花了吗?她为何觉得那身影像骜煌,也不对,是骜政,可是,骜政还在前面的门诊找女医生看病,不可能有分身术,难道是像他们的人吗?
就在她心跳加速间,男人缓缓抬头,迷茫的眼神向她瞟了过来,天啊!那棱角分明的五官,曾经深邃的眸子带着初生婴儿的稚嫩,他的颧骨露出来,整个人形销立骨,像一缕幽魂,他的眼睛她认得,是骜煌没错,可是,他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瘦得只剩下一把枯腾,仿若生命随时都有可能油尽灯枯,他瘦得好吓人,好令她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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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名门千金,天之娇女的身份,却因母亲出事,后母登堂入室而颠覆!
父亲指着羞答答的女人,对她说:“她是我遗落民间的明珠,你姐姐,好好待她!”
人前,她很清纯,众人眼中遗世孤立的白莲花。
人后,脸孔扭曲,阴险无比对她说:“米飞儿,是你占据了我原本该有的位置,所以,你有一样,我就抢一样。”
原来,口口声声爱她入魂的老公早已与她生出了一个四岁大的私生女!
那一刻,梦碎。
☆、第58章真相原来是这样的!
瘦得只剩下一把枯腾,仿若生命随时都有可能油尽灯枯,他瘦得好吓人,好令她心痛……
远远地看着他,她没有动,因为怕又是一场美丽的梦景,她想多望一下,想看得更仔细些……
男人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动作有些僵硬,回首,他似乎看到了她,可是,眼睛里全是迷茫,好似他不认得她,她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陌生人,他僵凝的视线越过她,看向了她身后,然后,慢慢向前走去,步伐很缓慢,甚至一路跌跌撞撞,在一株桅子花树下停了下来,伸手去摘了桅子花树的叶子,叶片上堆积了薄薄的白雪,沾了薄雪的叶片凑入了唇边,伸出舌头舔了舔,露出一个怪魅的表情,也许是那味儿不对劲儿,可,他并没有丢掉叶片,而是放入唇间咀嚼,眉宇拧了一下,呵呵地笑开,从他身旁经过的病人都指了指他,摇摇头低头私语着什么。
他在吃叶子,那叶根本不能吃,‘咚’的一声,樱诺紧崩的心弦断裂,他是怎么了?难道他不知道那不能吃吗?他很饿吗?
曾经那么意气风发,那样俊帅如天边星辰的男人为何成了这般模样?
看起来怪怪的,傻傻的。
“喂,这个给你,挺好吃的。”
身穿斜条纹衣服的一男病人,将手上的一颗钻戒塞到了他掌心里,肥胖的脸上露出病态的笑容。
低着头,他愣愣地看着掌心璀灿发光的钻戒,不知所云,满脸迷惘,而樱诺一颗心则提到了嗓子尖,心儿‘扑通扑通’直跳,她很想冲过去,可是,又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又不是傻子,为毛会吃男病人给他的戒指?她以为他不会吃,可没想到,就在她犹豫间,他却将钻戒塞入了嘴里,咀嚼,几米远的距离都能听到清脆的咀嚼声。
樱诺气得只差没吐血,急火攻心奔过去,狠狠捏握着他的下巴,用食指将那颗钻戒勾出来,回塞到了肥胖男病人手中。
“咱们不要,还给你。”
这话是嘶吼出来的,她很少这样发脾气,可是,今天她气坏了,因为,那男病人太欺负人了,居然给他吃那玩意儿。
这钻戒吞下去人可就没了。
她只是想试探他一下,想看看他到底是不是骜煌,没想到他还当真傻不啦叽的将戒指塞入了嘴里,也不知道牙齿咬掉没有。
“信不信我告你?”
男病人呵呵地轻笑,拍着肥肥圆圆的肚子,冲着樱诺露出一口镶的金牙齿,他难为情地解释:“他是是一枚傻蛋,我只是开玩笑而已。”
闻言,樱诺望着被她护在身后的男人,头不停地摇晃着,眼神飘渺而迷茫,看到她眼神也激不起任何的波澜!
“有你这样开玩笑的吗?他傻了,不活该被你这样欺负。”
不知为什么她非常激动,冲着肥胖的男人什么难听的话都骂绝了,甚至诅咒他断子绝孙,出门遭车祸横死。
甚至还冲上前想要煽肥胖男人一个大嘴巴子。
肥胖男人吓坏了,缩着脖子,红着脸颊骂骂咧咧地离开,以前他与傻子开玩笑,逗着他玩,也没见人出来帮忙,今儿运气真衰。
“臭土豪,跟老子滚,滚蛋,操你十八代祖宗,不要再让老娘见到,否则,老娘定拿刀砍死你。”
土豪回骂了一句:“泼妇!”然后,一溜烟消失的无影无踪。
“二傻,二傻。”
一记焦急呼唤声从林子那边传来,紧急着,身着白袍的护士便奔过来,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哎呀,二傻,你也不应一声儿,让我好找,快,给我回去吃药。”
她不过是回办公室拿药,离开也不过几分钟,她照顾的病人就溜出来了,她担心死了,怕出大事儿,就急急忙忙,风风火火出来找。
“护士小姐,请问你,这位先生姓什么?”
“姓骜啊!”
护士拉着他的手往回走,干脆地回答樱诺的提问。
“是不是叫骜煌?”
“嗯!”
终于是他,那一瞬间,樱诺仿若看到了千万个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
她悲喜交加,一路跟随着她们走进了病房,病房里很安静,护士小姐拿药给他吃,他也十分安静,吃了药就躺在了床上,睁着一对深邃的黑眸,只是,眼神再也不见昔日的犀利,怔怔地望着窗外,抿着薄唇一语不发。
“小姐,他该休息了,请你出去吧。”
护士小姐也察觉到了女人的不对劲,自从跟随着她们回来后,她望着他的眼神里总是盈满了泪水,有时候,甚至还死死咬住红唇,似乎只是有那样,才能控制内心深处的激动,她应该与骜先生关系匪浅!
“护士小姐,借一步说话。”
樱诺不想打扰他,见他安静地躺在床上,只得与护士出去,阖上了病房的门,护士小姐的步伐停驻在了窗户下,知道她有话要说,护士小姐也不那种忸怩的人,性子直爽地问:“想问什么就问吧?”
“他是几时住进来的?”
“五年前!”
“他得了什么病?”
“心意病!”
心意病?这是什么样的病症?樱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护士小姐端着白盘子走远了,她一个人站在窗前,透过朦胧的月光,静静地望着病房里的男人,她在那儿站了至少半个小时的光景,他却一声不啃,就躺在那儿,一动不动,被子盖在他身上,由于他太瘦的原因,除了有一颗黑色头颅外说明那里还躺着一个人外,他的身体完全属于是形销立骨那种。
他瘦得让她心惊,但,至少,他还活在世上,原来,骜政多次往返御州,为的就是来探望他的亲弟弟,骜煌!
多少次梦得男人梅树之下盈盈笑,远以为天人永隔,此生再难相见,没想又是骗局一场,是骜政欺骗了所有人,不,不对,准确地说,是骜政欺骗了她,他跟她说,骜煌已经死了,他还把骜煌的骨灰存放到了灵骨塔下,她找到那骨灰罐时,心如槁木死灰,她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心中那份深切的悲痛。
骜煌死于五年前的爆炸案,如今,才知道,真相是骜煌生病了,骜政把他送到了这里治病,而这隐瞒了所有的人,骜家上上下下所有的人。
骜煌还活着,这对于她来说,是一个意外得来的惊天好消息,至少,她不用活在内疚里,至少,她最心爱的男人还活在这个人世,推开门,屋子里透露了一丝光线进去,稍后又灿亮的光线又被门板隔绝开去,步入病房,轻轻地,她一步一步向他走过去,脑子里回旋着昔日的画面,在她孤单,最无助的时候,是他抱着她,给她安慰,给她生活下去的勇气。
她泪眼汪汪,痛不欲生告诉他:“骜煌,我已经不完整了。”
她已经脏了,脏到用千万桶水都洗不干净!
他的双臂如钳子,箍得她一口气都喘不过来,下巴抵着她额角,用傻哑地声音回答:“不,在我心目中,你是最完整的,也是最干净的。”
他发誓要把那伙黑道份子的人揪出来,将他们碎尸万段,他们居然敢碰他骜煌的女人!
忤在床前,垂下纤长的眼睫,她看着他,颧骨露得老高,满脸疲倦,眼睫毛密密的阖着,一根一根是那么清晰,整张脸孔虽瘦,却仍然如一张被画家勾勒的水墨画!
骨瘦如柴的他令她心如刀割,以为他死了,她发誓要为他报仇雪恨,如今,他好端端活在自己的眼前,不过,只是他生了重病,他不认识她了,不过,不要紧,她会想办法治好他,重拾曾经那个风度翩翩的,邪气,狂傲,霸气的骜煌,很难想象,曾经那么骄傲,那么不可一世的男人,居然会得这种怪病,她虽然不明白何为心意病,但,关这名儿就觉得罕见。
不想打扰他休息,她坐在了床沿边,掏出手机,食指在触摸屏上勾出‘心意病’三个字,点了搜索,紧跟着,手机屏幕上就弹出了一大堆关于‘心意病’的解释!
“这是癔症:癔症性精神病[英文]hystericalpsychosis,在受到严重的精神创伤之后突然起病,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行为紊乱,哭笑无常,短暂的幻觉、妄想和思维障碍,以及人格解体等症一词的原有注释为”心意病也“,也称为歇斯底里,是一种较常见的神经病……”
视线巡回到“严重的精神创伤之后突然引起的病……”
精神创伤是指什么?樱诺暗自回想,难道说五年前他被骜政救了后就成这样了吗?
她的心又痛起来了,骜煌,纤细的指节在他漂亮的轮廓上游走,下巴上短短的硬疵刺着她细嫩的肌肤,以前,他是一个多么爱干净的男人,现在,居然连胡子都不刮了!
想到俩人曾经走过的岁月,那一段青涩的记忆,她的泪水不知不觉又爬满了香腮!
收起手机,尽管窗外又开始飘降雪花,而她也不打算离开,就那样就近裹着被子,在他身旁躺了一整夜!
“樱诺,过来,让我抱抱!我们分别的太久了!”
“骜煌,你终于认得我了?”
他站在强烈的阳光之下,伸开双臂想要拥抱她,磁性的嗓音出口的话让她如沐春风。
颤着声儿,她又问:“螯煌,你终于记得我了吗?”
“嗯!”男人语音模糊,长臂一勾,将她箍入怀中,然后,她的红唇就被他的攫住,他的唇娇艳似火,而她也热情如火!
嗯,不对,鼻冀间缭绕着一阵香烟的味儿,由于常年头痛,她都是把香烟当良药,自然对烟味儿很敏感!
眼皮晃动了一下,张开双眼,朦胧的视线中,她似乎瞧见一抹俊俏笔挺的身姿,站在窗前,犹如芝兰玉树,他的整张轮廓沐浴着阳光中,即使是侧颜,也能帅得一塌糊涂,骜煌!她心一喜,曾经,无数次,骜煌也是这样站在窗口吸烟,也是这种姿势,每一个早晨都会静静地等着她醒来,他说不愿意吵醒她,想让她睡觉睡到自然醒。
嗯,不,不对,意识渐渐回笼,她记得自己找到了医院,见到了骜煌,骜煌并没有死,只是,骜煌的身体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而站在窗前的身姿,俊帅,高挺,宏伟,而且情不自禁多了一抹王者风范,最关键的是,他长得很健康,壮实。
不不不,他不是骜煌,伸手一摸,果然,身侧还有一个温热的身体,那才是骜煌,回头,果真他还沉睡在梦中,呼吸沉稳而均匀!
骜政!这两个字钻入脑海,她腾地掀开被子跳下床,他是几时进来的?为什么不叫醒她?
她的动作让男人微微侧首,俊美的轮廓隐在了光线中,由于脸逆着光,她无法看清他的表情,总之,他的眼神比骜煌要犀利一百倍,长相是一样没错,可是,骜煌是邪肆,温良如玉,很好相处的类型,他却是一个凌厉眼神就能让他透过不气来,霸道,强热,最主要的是,他城俯深,就这样看着,你根本很难揣摸他的心思,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
她与他在一起会腾升出害怕的感觉,而与骜煌却觉得窝心!
这就是他们的不同,以前,他装成骜煌的样子,甚至动作,肢体语言,包括眼神儿,也许是双胞胎的缘故,心有灵犀一点通,不用装,他都能把骜煌学得维妙维肖!
所以,她自然分不清楚他们之间的区别,如果骜煌知道了,肯定伤心死了,他那么爱她,她居然连他也认不出!
“你……是几时来的?”
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样称呼他,他是骜政,是她最爱男人的哥哥,但,又是与她签下一纸婚姻契约的男人,他欺骗过她,玩弄过她,知道骜煌死讯的那一刻,她真想掐死他,现在,骜煌活生生呈现在她眼前,而且,还是自己找人追寻出来的秘密,所以,说话自然没什么底气,甚至结结巴巴!
他站在那儿不动,像一张油墨画,又像是一块冰冷的雕塑,他身上也披了一件军大衣,油亮的绿刺痛了她刚醒过来的双眼,那样醒目,璀璨,夺人眼球,最主要的是他逼人的气势,凛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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