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粮食储蓄(1/2)
冯检环视沈家的街坊四邻道:“这是葫芦岩互助会刚刚发布的补充规定,各位乡邻应该是首批知道此事之人,请大家互相告知,家中有余粮的尽可存储到互助会以粮生粮。”
葫芦岩互助会此举就像后世政斧部门对外发行债务,到了约定曰期还本付息的道理一样,将葫芦岩庄户人家中余粮集中收储用到急需之处,并且支付粮利的做法。
借贷要支付利息额天经地义,自古以来都是如此!因而冯检说出山寨收储余粮并支付粮利之后,周围庄户人并没有多大反应。
别说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吃不饱,就算家中有点余粮也不会拿出来!
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存放在自己家中才最安全!
见周围庄户人无动于衷的表情,冯检心中了然,寨子内庄户人连饭都吃不饱,那里有什么心思参加粮储。
这时代的田地分为官田和民田两大类,官田(包括军屯田地和王府庄田在内),大约占土地量之百分之三十,另外百分之七十的土地都控制在明代地主豪绅手中。
无论官田还是民田,绝大多数都通过租佃方式经营,而所占人口比例最多的普通百姓却很少拥有自己的土地,因而只能作为佃户租种田地。
遇到灾祸之年,原始落后的生产耕种方式之下,自然难有好收获。
冯检推行的农业互助会形式,首要的条件就是将田地分给庄户人,庄户人有了属于自己的田地,反过来会互助会产生归属。
可以说冯检创立的互助会,除了没有后世的农业机械辅助,其他各方面与后世推行农业合作社所有功效一般无二。
如果经营措施得当,这时代无数衣食全无的普通百姓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以葫芦岩庄户人为例,以前一户庄户人家耕种五十亩田地,耕种施肥灌溉直到收获,除去缴纳给山寨的山寨粮,一家人顶多也就是勉强维持温饱而已。
但是互助会却改变了庄户人一家一户单独的生产耕种方式,采用后世农业合作社形式,将葫芦岩现有一千两百亩土地集中起来进行生产经营。
事实证明后世合作社生产经营之收获,是一家一户单独生产经营收获的双倍以上!
相信在这时代,以互助会的生产经营方式,同样会有很好的收获。
而庄户人将自己家的田地加入互助会,收获之时大部分粮食都归庄户人自己支配。
此后庄户人家不但没有饿肚之忧。而且家家户户都会有多余存粮。
为什么冯检提出庄户人可以将自己家余粮存入互助会储粮所,而沈小山家四邻却无动于衷。
冯检觉得是因为葫芦岩互助会刚刚成立,山寨庄户人还没有真正从中得到好处,而且对互助会的许诺是否会兑现也是有些疑虑所致。
看来现阶段最能打动庄户人的举措不是粮食存储,而是将山寨存储的粮食借给庄户人!
冯检接着道:“葫芦岩互助会同时规定,凡是寨子内庄户人家,因家中缺粮,皆可至互助会储粮所借取一部分粮食用于曰常生活。凡庄户人所借粮食皆不收取任何利息,来年收获之时归还储粮所即可。”
轰
冯检的话语如一枚重磅炸弹,将现场人们轰的晕头转向,人们顿时忘记了来沈小山家的目的,“嗡嗡”声顿时响彻屋宇。
寨子内多数庄户人,过去在山下村落生活大都经受过高利贷之苦,对外借贷一斗粮食到收获之时便要连本带利双倍归还,很多庄户人便是被高利贷所逼投身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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