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部分(1/2)
雨晴稍微把头低下,轻声说“你还记得呀?”
她的意思是“你还记得你跟晓薇相识的日子”,还是“你还记得你跟我初次见面的日子”?不管了,当是后者吧。
“当然记得呀,才十多天前的事嘛,我又不是失忆。对啦,那天在万佳的餐厅里,你捡到我丢的钱,干嘛要还给我呢?”
我本以为雨晴的答案是什么“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或“花捡回来的钱,不会感到快乐”之类的,没想到,她的回答却很有意思。
她想了一想,说“如果没把钱还你,就不会跟你认识了。”
我呆了一下,还在想她的话,她又说“能认识你,比捡到一千张一百元、一万张一百元,还要好。”
她的话语是那么的真挚,让我在一刹那间,内心感到无比温暖。我没有说话,她也没有说话。我们就这样在温馨的气氛中沉默了几十秒。终于,雨晴轻声打开了话题“后来你跟何晓薇怎样了?”
于是,我把我跟晓薇的故事,粗略地告诉了雨晴。虽然我说得很随意,很多细节都没有提到,但至少已把我跟晓薇相识、相恋、分手的整个过程说清楚地说了出来。记得以前有人跟我说过,不能对现在的女朋友说自己跟以前的女朋友一起发生的事,因为女孩子总是小气的,尽管口上不说,但心里会嫉妒,会不舒服。
那么我把我跟晓薇的故事全部告诉雨晴,是对还是错?我不知道。一来雨晴现在又不是我的女朋友(现在不是?难道以后会是?);二来我总觉得她不是那种小气的、心胸狭窄的女孩子。然而虽然这样想,但把整个故事说完以后,我却有点后悔了。不知雨晴在听我说我跟晓薇的故事时,心里是怎样的感觉?
既然有点后悔,那就做点什么来补偿吧。
于是我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望向雨晴,说“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我对晓薇,不爱也不恨。这枚戒指,再也没有意义了。”我说着,把拿着戒指的手伸出窗外,准备把戒指扔下去。
我要让雨晴确信,我真的把对晓薇的感情完完全全地放下了。从今以后,对何晓薇,我不会再心软!不会再犹豫不决!
我为什么要向雨晴证明我不再想念晓薇?雨晴又不是我的女朋友,我干嘛要这样做?
我自己也想不明白。但至少我知道,我这样做,雨晴会高兴。
“等一下!”没想到雨晴却这样叫住了我。
“什么?”
“别扔!”
“吓?”
雨晴顿了顿,说“晓薇让你曾经快乐过,这枚戒指是你快乐的见证,为什么要扔掉呢?你们虽然分开了,但曾经能在一起,也是一种缘分。人生很短,回忆是很宝贵的,为什么非要让回忆消失不可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